内蒙古自治区集采中心于2014年7月24日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常用低价药品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此次低价药品采购实行以自治区为单位的集中采购,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和药品直接挂网,公立医院使用的常用低价药品,由医疗机构与直接挂网生产企业议定成交,实行网上交易,阳光采购。凡列入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发改委低价药品清单内的品种和剂型下所有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日均零售费用标准(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的药品均可申请报名,不接受清单外的品种和剂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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